2019年上半年江苏省企业开拓国际市场项目申报指南
一、支持内容和标准
支持依法取得进出口经营资格或依法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,近三年系统内进出口实绩总量不低于5万美金且无严重失信行为的企业,自行参加市场化运作的境外展览会及开展管理体系认证、产品认证、境外专利认证和境外商标注册。同一企业同一项目不得重复申报,原则上申报类项目单个项目扶持资金低于0.5万元不予支持。对企业境外参展展会的展位费(场地、基本展台、桌椅、照明)、大型展品回运费给予传统市场不超过实际支出50%、新兴市场不超过实际支出70%的补助。展位费支持标准按每个企业申请一个基本展位(9平方米)计算,每个基本展位的展位费、大型展品回运费的支持上限2万元,每增加一个展位支持限额各增加1万元。
申报指南和资料详见附件
2019开拓国际市场申报材料清单.pdf
2019开拓国际市场项目申报流程.pdf
2019开拓国际市场项目申报指南.pdf
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信用承诺书.pdf
内容摘自江苏省商务厅